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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黑客(黑客安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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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五大黑客是谁啊?

用自己的技术做好事的黑客被称为“白帽”黑客。白帽黑客用来指那些有道德的黑客,这些合法的黑客通常受雇于公司,来检测公司内部系统的完整性。另外一些白帽黑客,尽管没有得到公司的允许而进入其系统,然而他们致力于维护法制而不是破坏法制,渐渐得,他们有了自己独特的特征。本文选择了五大顶级合法黑客和他们的科技创新,以下是他们的故事:

1Stephen Wozniak:别号WOZ

经常被称为苹果公司创始人乔布斯第二。他和乔布斯一起创建了苹果计算机。WOZ开始他的黑客生涯是通过制作蓝盒子,这是一种通过绕路技术,使用户可以免费得打长途电话。WOZ和乔布斯把这些蓝盒子卖给他们的同学,甚至还曾经用这个蓝盒子电话冒充基辛格给教皇打电话。

WOZ大学中途退学后发明了自己的计算机。乔布斯建议将这种计算机作为自己装配的计算机电路板出售,这就是最初苹果计算机的原型。他们以666.66美元每台的单价将苹果计算机卖给一个当地经销商。

WOZ现在致力于慈善事业,已经不在苹果公司做全职工作了。他现在似乎“收养“了整个拥有不少亚裔学生的洛斯加图-萨拉托加联合高中校区,亲自向学生和老师受教,并且捐赠一些一流的设备

2. Tim Berners-Lee

他被认为是万维网的创始人。他曾经被冠以无数美誉其中就包括千禧世纪发明奖。当他还就读于牛津大学的时候,他和他的同学被发现用计算机盗取密码,因此被禁止使用学校计算机。

Tim Berners-Lee认为超文本应该和计算机网络联系起来。当他回忆他是如何实现将二者结合起来的时候,他说:我只是将超文本和TCP以及DNS联系起来,就这样万维网产生了。

在万维网产生之后,他在麻省理工大学创建了万维网协会。这个协会的会员称他们自己为:一群聚在一起研制网页规则的会员群体。Berners-Lee的万维网以及万维网协会所制定的所有规则都没有申请专利,也没有要求任何版税。

3. Linus TorvaldsTorvalds

创造了Linux这个以Unix为基础的操作系统。他把自己成为工程师。它说自己的理想很简单:我只是想从制造世界上最好的操作系统中得到乐趣。Torvalds的黑客生涯开始于十几岁的时候,在一个家庭用8位机上,使用汇编语言编写了一个Commodore Vic-20微程序,之所以使用汇编语言,主要原因是他那时还不知道有其他的编程工具可用。1991年夏,也就是李纳斯有了第一台PC的六个月之后,李纳斯觉得自己应该下载一些文件。但是在他能够读写到磁盘上之前,他又不得不编写一个磁盘驱动程序。同时还要编写文件系统。这样有了任务转换功能,有了文件系统和设备驱动程序,就成了Unix,至少成了 Unix的内核。Linux由此诞生了。之后他向赫尔辛基大学申请FTP服务器空间,可以让别人下载Linux的公开版本,为Linux使用GPL,通过黑客的补丁将其不断改善,使其与GNU现有的应用软件很好地结合起来。通过这种方式,Linux一夜之间就拥有了图形用户界面,别且不断的扩张。为表扬他的突出贡献,有一颗小行星以他的名字命名,并获得来自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和芬兰赫尔辛基大学的荣誉博士学位,而且被称为“60年代的英雄”。

4. Richard Stallman

Stallman,得名于GNU工程,在这个工程里他致力于开发一套免费的操作系统。为此他成为免费软件的精神领袖。他的著名的“严肃的传记”称:收费的软件使用户无助并且独立,不能分享也无法更换使用。一个免费的操作系统对于人们自由使用计算机时至关重要的。

Stallman在其在麻省理工上学期间开始黑客生涯。而他在Emac等项目上更是成为职业黑客。他严厉批评计算机介入实验室的行为。每当一个实验室计算机的密码被安装,他都要把它攻破改设置成初始化状态,然后发邮件给这个计算机的用户,通知他们密码已经被移除。

Stallman的免费软件征途同打印机一同开始的。MIT人工智能实验室买的第一台打印机附带有驱动程序的源代码,MIT人工智能实验室的黑客们可以自己修复打印机驱动程序的bug,或者根据自己的需要修改打印机的驱动程序,这为他们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方便。后来, MIT又买了一台激光打印机,这次厂商只提供了二进制的打印机驱动程序,它是MIT仅有的一个没有源代码的软件。出于工作的需要,Richard Stallman想修改一下这个驱动程序,但是他无法做到,因为他没有驱动程序源代码。这给工作带来很多不便。也更加使Stallman认识到免费软件的价值。

Stallman目前仍致力于免费软件事业的开发。他反对数码版权的保护,他认为附带源代码的行为才是符合职业道德标准的。他得到了很多任何,包括很多奖项,以及荣誉博士学位的殊荣,目前是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

5. Tsutomu Shimomura

Tsutomu Shimomura的成名很不幸,他被黑客Kevin Mitnick袭击,后来他将帮助美国联邦调查局抓获Kevin Mitnick作为自己的事业。

Tsutomu Shimomura抓获Kevin Mitnick的事迹是值得赞扬的,然而在过程中,Tsutomu Shimomura也曾入侵ATT电话公司的服务器,监听美国国会山的通话状况,有一次他监听国会山电话的时候,联邦调查局的调查员就在旁边和他一起。Shimomura用他自己修改过的TCPDUMP版本来记录了KEVIN MITNICK攻击他系统的记录,并且依靠电话公司技术员的帮助,使用频率方向侦测天线,通过对载有方位信息的调制信号的分析,找出了米特尼克的公寓。后来他将此事写成书,随后改编成了电影。

黑客骇客算是合法的工作吗

黑客其实分两种 :黑客骇客 ,二者都是计算机的高手,但是各自的目的不同.

黑客一般是以不断追求更高的计算机技术为目的的,有时他们也会为网络安全义务检测

骇客就是运用所掌握的电脑技术对他人的计算机进行入侵

入侵的目的基本有两种 :

1.破坏别人的系统,包括软硬件。

2.为经济目的进行盗号,盗取文件资料等。

如果把黑客技术比作一把“枪械”

那么用这把“枪械”进行破坏的人就可以看作为" 骇客"

反之, 用这把“枪械”维护和平的人, 就是正义的黑客。

上合法的黑客网比不如一般的网站安全吗?从黑客网上下东西中病毒可能性更大吗?

合法的黑客网站一般要比一般的网站安全,一般的网站都有可能会被黑客攻击,造成网页挂马!黑客网站是不会的,只要是正规的!这是潜规则!

黑客网站上的东西有些并不是网站自己发布的,一些是其他黑客发布的,并不能保证安全性。如果是网站自己发布的,一般都没问题。

黑客犯法吗

黑客属不属于于犯罪,要依据黑客的行为是不是犯罪行为而定,如果对计算机系统进行恶意攻击的,破坏计算机系统的,就有可能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法律分析】

黑客泛指擅长IT技术的人群、计算机科学家,黑客们精通各种编程语言和各类操作系统,伴随着计算机和网络的发展而产生成长。黑客一词,最初曾指热心于计算机技术、水平高超的电脑专家,尤其是程序设计人员,后逐渐区分为白帽、灰帽、黑帽等,其中黑帽即骇客。在媒体报道中,黑客一词常指软件骇客,而与黑客相对的则是白帽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以他人的电脑资源为标的的犯罪行为,又称为入侵型的电脑犯罪。第二种是利用电脑资源为工具的犯罪行为,又称为犯罪场所型的电脑犯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实际能构成其罪的,通常是那些精通计算机技术、知识的专业人员,如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计算机操作、管理维修人员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所侵害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对象为各种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黑客的行为是否合法???

如果说黑客行为更多的是一种技术手段,技术手段本身是不存在承担责任一说的,。至于使用了这种手段是不是要承担责任,我们要根据其使用目的和造成的损害来分析,下面我们逐项来讨论这些黑客们应当承担的责任。

1、盗窃资料

需要盗窃的资料一般来说都是保密资料。根据资料的不同性质,承担的责任也不同。

A、如果盗窃的被国家视为机密资料,是构成犯罪的,例如国家英语四级考试的试题涉嫌被人用黑客手段盗窃了,这个黑客就要被判刑了;

B、如果通过黑客手段盗窃其他单位的技术或商业秘密,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C、如果普通保密资料也可能因为侵犯商业秘密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攻击网站,造成网路堵塞

不管是出于竞争的目的,恶意攻击,还是出于好玩的心里故意造成其他网站网路堵塞,造成其他人无法访问,那么都将对其他网站造成损失,造成了损失当然是要赔偿的。如果是大型网站,交易繁忙,网路堵塞造成的损失将是巨大的,黑客也将面临巨额的赔偿。

3、进行恶作剧,删除、更换网页

进入别人的网站,将人家的首页更换成一张色情图片,或者将重要内容进行删除、修改。黑客的想法不过是恶作剧而已,但是对这些网站将造成一定的损害。有的很多网站是长期不更新的,也没有人专门维护,网页被更改可能长时间不被发现。大部分网站往往是作为公司形象进行宣传的,这样一更改公司形象大受影响,也一定要造成相应的损失,那么黑客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另外,网页的页面设计及文字内容是享有著作权的,你擅自给改了,就是侵犯了著作权,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也有的黑客喜欢将别人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破译,然后将用户名和密码挂在网络上。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属于商业秘密,如果将他人的商业秘密公布在网络上当然构成侵犯商业秘密,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进入网站,告知漏洞

悄然进入别人的网站,不声不响又走了,然后给网站发封信,告知其网站安全有漏洞。就象徐志摩再别康桥“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非法进入别人的网站却没有这么浪漫,感觉就象小偷进了自己家,不偷任何的东西,还留字条:“你的门锁该换了”,让人虚惊一场,更让人没有安全感,但是要追究责任恐怕也很困难。没有丢东西,够不成盗窃,没有损害,谈不上赔偿。但是毕竟给人造成精神的压力,如果要求索赔精神损失也是说得过去的。

当然黑客做法很多,对于他们的行为性质需要根据他们的行为目的,造成的后果进行全面分析。

黑客行为的刑事责任

我国规定了相应两种和计算机有关的犯罪,1、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破坏计算机数据、程序罪和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罪。

1、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而构成的犯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条规定只要实施了这样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不管是不是造成了什么损失,即使是倒此一游也不行。

2、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破坏计算机数据、程序罪和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罪。

这是选择罪名,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功能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

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的构成破坏计算机数据、程序罪;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的构成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罪

构成以上犯罪一般将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下,如果后果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都是黑客喜欢做的事情,黑客因为年龄比较少,对很多事情缺乏基本的判别能力,他们由好奇心态的驱使,一不小心却构成了犯罪,所以黑客们还是不要“黑”为好。

  • 评论列表:
  •  余安浊厌
     发布于 2022-07-09 16:48:27  回复该评论
  • 专利,也没有要求任何版税。3. Linus TorvaldsTorvalds创造了Linux这个以Unix为基础的操作系统。他把自己成为工程师。它说自己的理想很简单:我只是想从制造世界上最好的操作系统中得到乐趣。Torv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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